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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鉴赏家

*汪曾祺*

  全县第一个大画家是季陶民,第一个鉴赏家是叶三。

  叶三是个卖果子的。他这个卖果子的和别的卖果子的不一样。不是开铺子的,不是摆摊的,也不是挑着担子走街串巷的。他专给大宅门送果子。也就是给二三十家送。这些人家他走得很熟,看门的和狗都认识他。到了一定的日子,他就来了。里面听到他敲门的声音,就知道:是叶三。挎着一个金丝篾篮,篮子上插一把小秤,他走进堂屋,扬声称呼主人。主人有时走出来跟他见见面,有时就隔着房门说话。“给您称——?”——“五斤。”什么果子,是看也不用看的,因为到了什么节令送什么果子都是一定的。叶三卖果子从不说价。买果子的人家也总不会亏待他。有的人家当时就给钱,大多数是到节下(端午、中秋、新年)再说。叶三把果子称好,放在八仙桌上,道一声“得罪”,就走了。他的果子不用挑,个个都是好的。他的果子的好处,第一是得四时之先。市上还没有见这种果子,他的篮子里已经有了。第二是都很大,都均匀,很香,很甜,很好看。他的果子全都从他手里过过,有疤的、有虫眼的、挤筐、破皮、变色、过小的全都剔下来,贱价卖给别的果贩。他的果子都是原装,有些是直接到产地采办来的,都是“树熟”,——不是在米糠里闷熟了的。他经常出外,出去买果子比他卖果子的时间要多得多。他也很喜欢到处跑。四乡八镇,哪个园子里,什么人家,有一棵什么出名的好果树,他都知道,而且和园主打了多年交道,熟得像是亲家一样了。——别的卖果子的下不了这样的功夫,也不知道这些路道。到处走,能看很多好景致,知道各地乡风,可资谈助,对身体也好。他很少得病,就是因为路走得多。

  立春前后,卖青萝卜。“棒打萝卜”,摔在地下就裂开了。杏子、桃子下来时卖鸡蛋大的香白杏,白得像一团雪,只嘴儿以下有一根红线的“一线红”蜜桃。再下来是樱桃,红的像珊瑚,白的像玛瑙。端午前后,批杷。夏天卖瓜。七八月卖河鲜:鲜菱、鸡头、莲蓬、花下藕。卖马牙枣、卖葡萄。重阳近了,卖梨:河间府的鸭梨、莱阳的半斤酥,还有一种叫做“黄金坠子”的香气扑人个儿不大的甜梨。菊花开过了,卖金橘,卖蒂部起脐子的福州蜜橘。入冬以后,卖栗子、卖山药(粗如小儿臂)、卖百合(大如拳)、卖碧绿生鲜的檀香橄榄。

  他还卖佛手、香橼。人家买去,配架装盘,书斋清供,闻香观赏。

  不少深居简出的人,是看到叶三送来的果子,才想起现在是什么节令了的。

  叶三卖了三十多年果子,他的两个儿子都成人了。他们都是学布店的,都出了师了。老二是三柜,老大已经升为二柜了。谁都认为老大将来是会升为头柜,并且会当管事的。他天生是一块好材料。他是店里头一把算盘,年终结总时总得由他坐在账房里哔哔剥剥打好几天。接待厂家的客人,研究进货(进货是个大学问,是一年的大计,下年多进哪路货,少进哪路货,哪些必须常备,哪些可以试销,关系全年的盈亏),都少不了他。老二也很能干。量布、撕布(撕布不用剪子开口,两手的两个指头夹着,借一点巧劲,嗤——的一声,布就撕到头了),干净利落。店伙的动作快慢,也是一个布店的招牌。顾客总愿意从手脚麻利的店伙手里买布。这是天分,也靠练习。有人就一辈子都是迟钝笨拙,改不过来。不管干哪一行,都是人比人,这是没有办法的事。弟兄俩都长得很神气,眉清目秀,不高不矮。布店的店伙穿得都很好。什么料子时新,他们就穿什么料子。他们的衣料当然是价廉物美的。他们买衣料是按进货价算的,不加利润;若是零头,还有折扣。这是布店的规矩,也是老板乐为之的,因为店伙穿得时髦,也是给店里装门面的事。有的顾客来买布,常常指着店伙的长衫或翻在外面的短衫的袖子:“照你这样的,给我来一件。”

  弟兄俩都已经成了家,老大已经有一个孩子,——叶三抱孙子了。

  这年是叶三五十岁整生日,一家子商量怎么给老爷子做寿。老大老二都提出爹不要走宅门卖果子了,他们养得起他。

  叶三有点生气了:

  “嫌我给你们丢人?两位大布店的‘先生’,有一个卖果子的老爹,不好看?”

  儿子连忙解释:

  “不是的。你老人家岁数大了,老在外面跑,风里雨里,水路旱路,做儿子的心里不安。”

  “我跑惯了。我给这些人家送惯了果子。就为了季四太爷一个人,我也得卖果子。”

  季四太爷即季陶民。他大排行是老四,城里人都称之为四太爷。

  “你们也不用给我做什么寿。你们要是有孝心,把四太爷送我的画拿出去裱了,再给我打一口寿材。”这里有这样一种风俗,早早就把寿材准备下了,为的讨个吉利:添福添寿。于是就都依了他。

  叶三还是卖果子。

  他真是为了季陶民一个人卖果子的。他给别人家送果子是为了挣钱,他给季陶民送果子是为了爱他的画。

  季陶民有一个脾气,一边画画,一边喝酒。喝酒不就菜,就水果。画两笔,凑着壶嘴喝一大口酒,左手拈一片水果,右手执笔接着画。画一张画要喝二斤花雕,吃斤半水果。

  叶三搜罗到最好的水果,总是首先给季陶民送去。

  季陶民每天一起来就走进他的小书房——画室。叶三不须通报,由一个小六角门进去,走过一条碎石铺成的冰花曲径,隔窗看见季陶民,就提着、捧着他的鲜果走进去。

  “四太爷,枇杷,白沙的!”

  “四太爷,东墩的西瓜,三白!——这种三白瓜有点梨花香味,别处没有!”

  他给季陶民送果子,一来就是半天。他给季陶民磨墨、漂朱膘、研石青石绿、抻纸。季陶民画的时候,他站在旁边很入神地看,专心致意,连大气都不出。有时看到精彩处,就情不自禁的深深吸一口气,甚至小声地惊呼起来。凡是叶三吸气、惊呼的地方,也正是季陶民的得意之笔。季陶民从不当众作画,他画画有时是把书房门锁起来的。对叶三可例外,他很愿意有这样一个人在旁边看着,他认为叶三真懂,叶三的赞赏是出于肺腑,不是假充内行,也不是谀媚。

  季陶民最讨厌听人谈画。他很少到亲戚家应酬。实在不得不去的,他也是到一到,喝半盏茶就道别。因为席间必有一些假名士高谈阔论,因为季陶民是大画家,这些名士就特别爱在他面前评书论画,借以卖弄自己高雅博学。这种议论全都是道听途说,似通不通。季陶民听了,实在难受。他还知道,他如果随声答音,应付几句,某一名士就会在别在应酬场所重贩他的高论,且说:“兄弟此言,季陶民亦深为首肯。”

  但是他对叶三另眼相看。

  季陶民最佩服李复堂。他认为扬州八怪里复堂功力最深,大幅小品都好,有笔有墨,也奔放,也严谨,也浑厚,也秀润,而且不装模作样,没有江湖气。有一天叶三给他送来四开李复堂的册页,使季陶民大吃一惊:这四开册页是真的!季陶民问他是多少钱买的,叶三说没花钱。他到三垛贩果子,看见一家的柜橱的玻璃里镶了四幅画,——他在四太爷这里看过不少李复堂的画,能辨认,他用四张“苏州片”跟那家换了。“苏州片”花花绿绿的,又是簇新的,那家还很高兴。

  叶三只是从心里喜欢画,他从不瞎评论。季陶民画完了画,钉在壁上,自己负手远看,有时会问叶三:

  “好不好?”

  “好!”

  “好在哪里?”

  叶三大都能一句话说出好在何处。

  季陶民画了一幅紫藤,问叶三。

  叶三说:“紫藤里有风。”

  “唔!你怎么知道?”

  “花是乱的。”

  “对极了!”

  季陶民提笔题了两句词:

  “深院悄无人,风拂紫藤花乱。”

  季陶民画了一张小品,老鼠上灯台。叶三说:“这是一只小老鼠。”

  “何以见得。”

  “老鼠把尾巴卷在灯台柱上。它很顽皮。”

  “对!”

  季陶民最爱画荷花。他画的都是墨荷。他佩服李复堂,但是画风和复堂不似。李画多凝重,季陶民飘逸。李画多用中锋,季陶民微用侧笔,——他写字写的是章草。李复堂有时水墨淋漓,粗头乱服,意在笔先;季陶民没有那样的恣悍,他的画是大写意,但总是笔意俱到,收拾得很干净,而且笔致疏朗,善于利用空白。他的墨荷参用了张大千,但更为舒展。他画的荷叶不勾筋,荷梗不点刺,且喜作长幅,荷梗甚长,一笔到底。

  有一天,叶三送了一大把莲蓬来,季陶民一高兴,画了一幅墨荷,好些莲蓬。画完了,问叶三:“如何?”

  叶三说:“四太爷,你这画不对。”

  “不对?”

  “‘红花莲子白花藕’。你画的是白荷花,莲蓬却这样大,莲子饱,墨色也深,这是红荷花的莲子。”

  “是吗?我头一回听见!”

  季陶民于是展开一张八尺生宣,画了一张红莲花,题了一首诗:

  “红花莲子白花藕,果贩叶三是我师。惭愧画家少见识,为君破例著胭脂。”

  季陶民送了叶三很多画。——有时季陶民画了一张画,不满意,团掉了。叶三捡起来,过些日子送给季陶民看看,季陶民觉得也还不错,就略改改,加了题,又送给了叶三。季陶民送给叶三的画都是题了上款的。叶三也有个学名。他五行缺水,起名润生。季陶民给他起了个字,叫泽之。送给叶三的画上,常题“泽之三兄雅正”。有时迳题“画与叶三”。季陶民还向他解释:以排行称呼,是古人风气,不是看不起他。

  有时季陶民给叶三画了画,说:“这张不题上款吧,你可以拿去卖钱,——有上款不好卖。”

  叶三说:“题不题上款都行。不过您的画我不卖。”

  “不卖?”

  “一张也不卖?”

  他把季陶民送他的画都放在他的棺材里。

  十多年过去了。

  季陶民死了。叶三已经不卖果子,但是他四季八节,还四处寻觅鲜果,到季陶民坟上供一供。

  季陶民死后,他的画价大增。日本有人专门收藏他的画。大家知道叶三手里有很多季陶民的画,都是精品。很多人想买叶三的藏画。叶三说:

  “不卖。”

  有一天有一个外地人来拜望叶三,叶三看了他的名片,这人的姓很奇怪,姓“辻”,叫“辻听涛”。一问,是日本人。辻听涛说他是专程来看他收藏的季陶民的画的。

  因为是远道来的,叶三只得把画拿出来。辻听涛非常虔诚,要了清水洗了手,焚了一炷香,还先对画轴拜了三拜,然后才展开。他一边看,一边不停地赞叹:

  “喔!喔!真好!真是神品!”

  辻听涛要买这些画,要多少钱都行。

  叶三说:
“不卖。”

  辻听涛只好怅然而去。

  叶三死了。他的儿子遵照父亲的遗嘱,把季陶民的画和父亲一起装在棺材里,埋了。

  一九八二年二月二十八日

#每日一文
干净、利落、不拖沓
很有传统文学的遗风
反正我写不出来
Forwarded from 咕咕咕 卖掉了~
# 青虫之爱

*毕淑敏*

  我有一位闺中好友,从小怕虫子。不论什么品种的虫子都怕。披着蓑衣般茸毛的洋辣子,不害羞地裸着体的吊死鬼,一视同仁地怕。甚至连雨后的蚯蚓,也怕。放学的时候,如果恰好刚停了小雨,她就会闭了眼睛,让我牵着她的手,慢慢地在黑镜似的柏油路上走。我说,迈大步!她就乖乖地跨出很远,几乎成了体操动作上的"劈叉",以成功地躲避正蜿蜒于马路的软体动物。在这种瞬间,我可以感受到她的手指如青蛙腿般弹着,不但冰凉,还有密集的颤抖。

  大家不止一次地想法治她这心病,那么大的人了,看到一个小小毛虫,哭天抢地的,多丢人啊!早春一天,男生把飘落的杨花坠,偷偷地夹在她的书页里。待她走进教室,我们都屏气等着那心惊肉跳的一喊,不料什么声响也未曾听到。她翻开书,眼皮一翻,身子一软,就悄无声息地瘫倒在桌子底下了。

  从此再不敢锻炼她。

  许多年过去,各自都成了家,有了孩子。一天,她到我家中做客,我下厨,她在一旁帮忙。我择青椒的时候,突然从旁钻出一条青虫,胖如蚕豆,背上还长着簇簇黑刺,好一条险恶的虫子。因为事出意外,怕那虫蜇人,我下意识地将半个柿子椒像着了火的手榴弹扔出老远。

  待柿子椒停止了滚动,我用杀虫剂将那虫子扑死,才想起酷怕虫的女友,心想刚才她一直目不转睛地和我聊着天,这虫子一定是入了她的眼,未曾听到她惊呼,该不是吓得晕厥过去了吧?

  回头寻她,只见她神态自若地看着我,淡淡说,一个小虫,何必如此慌张。

  我比刚才看到虫子还愕然地说,啊,你居然不怕虫子了?吃了什么抗过敏药?

  女友苦笑说,怕还是怕啊。只是我已经能练得面不改色,一般人绝看不出破绽。刚开始的时候,我就盯着一条蚯蚓看,因为我知道它是益虫,感情上接受起来比较顺畅。再说,蚯蚓是绝对不会咬人的,安全性能较好……这样慢慢举一反三;现在我无论看到有毛没毛的虫子,都可以把惊恐压制在喉咙里。

  我说,为了一个小虫子,下这么大的工夫,真有你的。值得吗?

  女友很认真地说,值得啊。你知道我为什么怕虫子吗?

  我撇撇嘴说,我又不是你妈,怎么会知道啊!

  女友拍着我的手说,你可算说到点子上了,怕虫就是和我妈有关。我小的时候,是不怕虫子的。有一次妈妈听到我在外面哭,急忙跑出去一看,我的手背又红又肿,旁边两条大花毛虫正在缓缓爬走。我妈知道我叫虫蜇了,赶紧往我手上抹牙膏,那是老百姓止痒解毒的土法。以后,她只要看到我的身旁有虫子,就大喊大叫地吓唬我……一来二去的,我就成了条件反射,看到虫子,灵魂出窍。

  后来如何好的呢,我追问。依我的医学知识,知道这是将一个刺激反复强化,最后,女友就成了生理学家巴甫洛夫教授的例案,每次看到虫子,就恢复到童年时代的大恐惧中。世上有形形色色的恐惧症,有的人怕高,有的人怕某种颜色,我曾见过一位女士,怕极了飞机起飞的瞬间,不到万不得已,她是绝不搭乘飞机的。一次实在躲不过,上了飞机。系好安全带后,她骇得脸色刷白,飞机开始滑动,她竟嚎啕痛哭起来……中国古时的"一朝被蛇咬,十年怕井绳"说的也是这回事。只不过杯弓蛇影的起因,有的人记得,有的人已遗忘在潜意识的晦暗中。在普通人看来是微不足道的小事,对当事人来说,痛苦煎熬,治疗起来十分困难。

  女友说,后来有人要给我治,说是用"逐步脱敏"的办法。比如先让我看虫子的画片,然后再隔着玻璃观察虫子,最后直接注视虫子……

  原来你是这样被治好的啊!我恍然大悟道。

  嗨!我根本就没用这个法子。我可受不了,别说是看虫子的画片了,有一次到饭店吃饭,上了一罐精致的补品。我一揭开盖,看到那漂浮的虫草,当时就把盛汤的小罐摔到地上了……女友抚着胸口,心有余悸地讲着。

  我狐疑地看了看自家的垃圾桶,虫尸横陈,难道刚才女友是别人的胆子附体,才如此泰然自若?我说,别卖关子了,快告诉我你是怎样重塑了金身?

  女友说,别着急啊,听我慢慢说。有一天,我抱着女儿上公园,那时她刚刚会讲话。我们在林阴路上走着,突然她说,妈妈……头上……有……她说着,把一缕东西从我的头发上摘下,托在手里,邀功般地给我看。

  我定睛一看,魂飞天外,一条五彩斑斓的虫子,在女儿的小手内,显得狰狞万分。

  我第一个反应是像以往一样昏倒,但是我倒不下去,因为我抱着我的孩子。如果我倒了,就会摔坏她。我不但不曾昏过去,神智也是从来没有的清醒。

  第二个反应是想撕肝裂胆地大叫一声。因为你胆子大,对于在恐惧时惊叫的益处可能体会不深。其实能叫出来极好,可以释放高度的紧张。但我立即想到,万万叫不得。我一喊,就会吓坏了我的孩子。于是我硬是把喷到舌尖的惊叫咽了下去,我猜那时我的脖子一定像吃了鸡蛋的蛇一样,鼓起了一个大包。

  现在,一条虫子近在咫尺。我的女儿用手指抚摸着它,好像那是一块冷冷的斑斓宝石。我的脑海迅速地搅动着。如果我害怕,把虫子丢在地上,女儿一定从此种下了虫子可怕的印象。在她的眼中,妈妈是无所不能无所畏惧的,如果有什么东西把妈妈吓成了这个样子,那这东西一定是极其可怕的。

  我读过一些有关的书籍,知道当年我的妈妈,正是用这个办法,让我从小对虫子这种幼小的物体,骇之入骨。即便当我长大之后,从理论上知道小小的虫子只要没有毒素,实在值不得大惊小怪,但我的身体不服从我的意志。我的妈妈一方面保护了我,一方面用一种不恰当的方式,把一种新的恐惧,注入到我的心里。如果我大叫大喊,那么这根恐惧的链条,还会遗传下去。不行,我要用我的爱,将这铁环砸断。我颤巍巍伸出手,长大之后第一次把一只活的虫子,捏在手心,翻过来掉过去地观赏着那虫子,还假装很开心地咧着嘴,因为——女儿正在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呢!

  虫子的体温,比我的手指要高得多,它的皮肤有鳞片,鳞片中有湿润的滑液一丝丝渗出,头顶的茸毛在向不同的方向摆动着,比针尖还小的眼珠机警怯懦……

  女友说着,我在一旁听得毛骨悚然。只有一个对虫子高度敏感的人,才能有如此令人震惊的描述。

  女友继续说,那一刻,真比百年还难熬。女儿清澈无瑕的目光笼罩着我,在她面前,我是一个神。我不能有丝毫的退缩,我不能把我病态的恐惧传给她……

  不知过了多久,我把虫子轻轻地放在了地上。我对女儿说,这是虫子。虫子没什么可怕的。有的虫子有毒,你别用手去摸。不过,大多数虫子是可以摸的……

  那只虫子,就在地上慢慢地爬远了。女儿还对它扬扬小手,说"拜……"

  我抱起女儿,半天一步都没有走动。衣服早已被黏黏的汗水浸湿。

  女友说完,好久好久,厨房里寂静无声。我说,原来你的药,就是你的女儿给你的啊。

  女友纠正道,我的药,是我给我自己的,那就是对女儿的爱。

#每日一文
# 手把肉

*汪曾祺*

  蒙古人从小吃惯羊肉,几天吃不上羊肉就会想得慌。蒙古族舞蹈家斯琴高娃(蒙古族女的叫斯琴高娃的很多,跟那仁花一样的普遍)到北京来,带着她的女儿。她的女儿对北京的饭菜吃不惯。我们请她在晋阳饭庄吃饭,这小姑娘对红烧海参、脆皮鱼等等统统不感兴趣。我问她想吃什么,“羊肉!”我把服务员叫来,问他们这儿有没有羊肉,说只有酱羊肉。“酱羊肉也行,咸不咸?”“不咸。”端上来,是一盘羊犍子。小姑娘白嘴把一盘羊犍子都吃了。问她:“好吃不好吃?”“好吃!”她妈说:“这孩子!真是蒙古人!她到北京几天,头一回说‘好吃’。”

  蒙古人非常好客,有人骑马在草原上漫游,什么也不带,只背了一条羊腿。日落黄昏,看见一个蒙古包,下马投宿。主人把他的羊腿解下来,随即杀羊。吃饱了,喝足了,和主人一家同宿在蒙古包里,酣然一觉。第二天主人送客上路,给他换了一条新的羊腿背上。这人在草原上走了一大圈,回家的时候还是背了一条羊腿,不过已经不知道换了多少次了。

  “四人帮”肆虐时期,我们奉江青之命,写一个剧本,搜集材料,曾经四下内蒙古。我在内蒙古学会了两句蒙古话。蒙古族同志说,会说这两句话就饿不着。一句是“不达一的”——要吃的;一句是“莫哈一的”——要吃肉。“莫哈”泛指一切肉,特指羊肉(元杂剧有一出很特别,汉话和蒙古话掺和在一起唱。其中有一句是“莫哈整斤吞”,意思是整斤地吃羊肉)。果然,我从伊克昭盟到呼伦贝尔大草原,走了不少地方,吃了多次手把肉。

  八九月是草原最美的时候。经过一夏天的雨水,草都长好了,草原一片碧绿。阿格长好了,灰背青长好了,阿格和灰背青是牲口最爱吃的草。草原上的草在我们看起来都是草,牧民却对每一种草都叫得出名字。草里有野葱、野韭菜(蒙古人说他们那里的羊肉不膻,是因为羊吃野葱,自己把味解了)。到处开着五颜六色的花。羊这时也都上了膘了。

  内蒙古的作家、干部爱在这时候下草原,体验生活,调查工作,也是为去“贴秋膘”。进了蒙古包,先喝奶茶。内蒙古的奶茶制法比较简单,不像西藏的酥油茶那样麻烦。只是用铁锅坐一锅水,水开后抓入一把茶叶,滚几滚,加牛奶,放一把盐,即得。我没有觉得有太大的特点,但喝惯了会上瘾的(蒙古人一天也离不开奶茶。很多人早起不吃东西,喝两碗奶茶就去放羊)。摆了一桌子奶食,奶皮子、奶油(是稀的)、奶渣子……还有月饼、桃酥。客人喝着奶茶,蒙古包外已经支起大锅,坐上水,杀羊了。蒙古人杀羊真是神速,不是用刀子捅死的,是掐断羊的主动脉。羊挣扎都不挣扎,就死了。马上开膛剥皮,工具只有一把比水果刀略大一点的折刀。一会儿的工夫,羊皮就剥下来,抱到稍远处晒着去了。看看杀羊的现场,连一滴血都不溅出,草还是干干净净的。

  “手把肉”即白水煮切成大块的羊肉。一手“把”着一大块肉,用一柄蒙古刀自己割了吃。蒙古人用刀子割肉真有功夫。一块肉吃完了,骨头上连一根肉丝都不剩。有小孩子割剔得不净,妈妈就会说:“吃干净了,别像那干部似的!”干部吃肉,不像牧民细心,也可能不大会使刀子。牧民对奶、对肉都有一种近似宗教情绪似的敬重,正如汉族的农民对粮食一样,糟踏了,是罪过。吃手把肉过去是不预备佐料的,顶多放一碗盐水,蘸了吃。现在也有一点佐料,酱油、韭菜花之类。因为是现杀、现煮、现吃,所以非常鲜嫩。在我一生中吃过的各种做法的羊肉中,我以为手把羊肉第一。如果要我给它一个评语,我将毫不犹豫地说:无与伦比!

  吃肉,一般是要喝酒的。蒙古人极爱喝酒,而且几乎每饮必醉。我在呼和浩特听一个土默特旗的汉族干部说“骆驼见了柳,蒙古人见了酒”,意思就走不动了——骆驼爱吃柳条。我以为这是一句现代俗话。偶读一本宋人笔记,见有“骆驼见柳,蒙古见酒”之说,可见宋代已有此谚语,已经流传几百年了。可惜我把这本笔记的书名忘了。宋朝的蒙古人喝的大概是武松喝的那种煮酒,不会是白酒——蒸馏酒。白酒是元朝的时候才从阿拉伯传进来的。

  在达茂旗吃过一次“羊贝子”,即煮全羊。整只羊放在大锅里煮。据说蒙古人吃只煮三十分钟,因为我们是汉族,怕太生了不敢吃,多煮了十五分钟。整羊,剁去四蹄,趴在一个大铜盘里。羊头已经切下来,但仍放在脖子后面的腔子上,上桌后再搬走。吃羊贝子有规矩,先由主客下刀,切下两条脖子后面的肉(相当于北京人所说的“上脑”部位),交叉斜搭在肩背上,然后其他客人才动刀,各自选取自己爱吃的部位。羊贝子真是够嫩的,一刀切下去,会有血水滋出来。同去的编剧、导演,有的望而生畏,有的浅尝即止,鄙人则吃了个不亦乐乎。羊肉越嫩越好。蒙古人认为煮久了的羊肉不好消化,诚然诚然。我吃了一肚子半生的羊肉,太平无事。

  蒙古人真能吃肉。海拉尔有两位书记到北京东来顺吃涮羊肉,两个人要了十四盘肉,服务员问:“你们吃得完吗?”一个书记说:“前几天我们在呼伦贝尔,五个人吃了一只羊!”

  蒙古人不是只会吃手把肉,他们也会各种吃法。呼和浩特的烧羊腿,烂,嫩,鲜,入味。我尤其喜欢吃清蒸羊肉。我在四子王旗一家不大的饭馆中吃过一次“拔丝羊尾”。我吃过拔丝山药、拔丝土豆、拔丝苹果、拔丝香蕉,从来没听说过羊尾可以拔丝。外面有一层薄薄的脆壳,咬破了,里面好像什么也没有,一包清水,羊尾油已经化了。这东西只宜供佛,人不能吃,因为太好吃了!

#每日一文
一个汪曾祺
一个才过世不久的蔡澜先生
想念蔡澜先生
有 60 多篇忘了发这里了,难绷
Forwarded from 中年人生存报告
老公去年裸辞之后,我父母找我严肃谈了一次。
问:他打算什么时候再就业
答:休息够了就开始找,他有积蓄
问:如果一直找不着、他积蓄也花完了怎么办
答:我养
问:他就那么乐意吃软饭
答:花光积蓄之后也不能为了不吃软饭而饿死;夫妻也有互相扶养义务
问:他爸妈说什么了
答:压根没告诉,跟他们无关;要不是住得近,本来打算你俩也不告诉的
问:越来越不像话了,你到底看上他什么了
答:我几次差点没命是他和猫陪我过来的
问:要是哪天他混出来把你抛弃了呢
答:他要愿意当陈世美那也是他的问题,生离死别都得认,杞人忧天没有用;问够了的话,以后不要再提这个话题了
“行吧”
2025/07/04 07:57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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